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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企业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3 09:00:55 来源:互联网

2月6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以下简称《防控指南》),对相关企业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商品、外卖服务管理和经营服务规范等作出要求。

 

对餐饮企业,《防控指南》要求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应返程返岗。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自我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

 

员工上岗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顾客应双方佩戴口罩。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餐饮企业须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有条件的企业可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避免接触。

 

采购进货管理方面,餐饮企业应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顾客管理方面,企业有对顾客量测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要求顾客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形成档案管理,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如获知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则开展终末消毒(传染源住院、转移、死亡而离开疫点或终止传染状态后,对疫点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

 

外卖服务方面,餐饮企业可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和增加外卖窗口。外卖配送员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外卖平台应要求下线野味餐品,并坚决不予配送。


      相关报道:商务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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